关于材料与综合交叉领域上海市重点实验室评估结果的公示

栏目:市科委 发布时间:2024-08-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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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根据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,现将材料与综合交叉领域上海市重点实验室评估结果予以公示。

  

  公示期: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8月27日

  

  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的,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委反映。按照《上海市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办法》(沪科规〔2023〕4号)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之规定,个人提出异议的,请在异议材料上注明姓名和联系电话;单位提出异议的,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,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。我委对异议者的信息予以保密。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、公正、公平,保护被公示者的合法权益,我委对匿名且无明确证据和可查线索的异议,不予受理。

  

  材料寄送至:市科委科技人才处(上海市人民大道200号,邮编200003)。

  

  投诉举报电话:60286858

  

  业务咨询电话:8008205114(座机)、4008205114(手机)

  

 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

  2024年8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