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公布承接上海市科技计划项目(课题)经费审计服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的通知

栏目:市科委 发布时间:2022-08-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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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有关单位:


  根据《关于加强和改进上海市科技计划项目(课题)经费审计相关工作的通知》(沪科〔2022〕24号)的相关要求,现对有意愿承接上海市科技计划项目(课题)经费审计(以下简称“项目(课题)经费审计”)服务、备案信息完备且通过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市科委”)组织的项目(课题)经费审计业务培训的30家会计师事务所名单(截至2022年7月15日)予以公布(详见附件),请有开展项目(课题)经费审计需要的单位,在备案名单中择优选取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项目(课题)经费审计工作。


  已备案的会计师事务所,需认真遵守《关于加强和改进上海市科技计划项目(课题)经费审计相关工作的通知》明确的相关要求,承接业务前必须熟练掌握上海市科技计划项目(课题)经费管理相关政策和《中央财政科技计划项目(课题)结题审计指引》(2022年6月29日修订)。在具体工作中,要尊重科研活动规律,认真落实对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减轻负担的要求,恪守职业道德,勤勉尽责,守护好财政科研资金安全。


  市科委将继续做好备案会计师事务所管理服务工作,随备案工作进展陆续公布备案信息完备且通过市科委组织的项目(课题)经费审计业务培训的会计师事务所名单,并适时开展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备案信息抽查,对有弄虚作假者,及时取消备案;加强对相关会计师事务所承接项目(课题)经费审计服务工作质量随机抽查和专项检查,经查实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审计人员存在违约违规情形的,市科委将视情节轻重采取约谈、责令限期整改或取消备案等措施,同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;涉嫌犯罪的,市科委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。


  同时,市科委2018年至2020年期间上海市科研计划项目经费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入围名单废止。有意愿承接项目(课题)经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,需按照《关于加强和改进上海市科技计划项目(课题)经费审计相关工作的通知》开展备案工作。


 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与我们联系。


  联系人:邱一祥021-23112590


 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

  2022年8月12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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