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2020年度 “浦东新区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融合示范 基地”申报工作的通知

栏目:浦东科经委 发布时间:2020-09-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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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有关单位:
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“科技创新、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,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”的重要讲话精神,积极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普及法》及市、区相关文件精神,浦东新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区科经委”)拟在全区开展“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融合示范基地”(以下简称“双科融合示范基地”)申报工作。广泛发动科研院所、科技型企业、高校等创新主体投入科普事业,促进最新的科学发现和技术创新成果向公众传播,让科技成果惠及大众,推动科技创新与科学普及融合发展,提升全民科学素质,在全社会营造良好创新氛围。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对象和条件

注册地或经营地在浦东新区行政区域范围内,面向社会公众开展科学普及工作的高校、科研机构、企业及其他机构,同时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,均可自愿提出申报。

1.拥有大科学装置、国家或上海市重点实验室等重大科技创新平台;

2.承担过国家、上海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;

3.取得过重要科技创新成果(如国家、上海市、浦东新区科技奖励等);

4.主要从事前沿高新技术的开发及产业化。

具体要求详见《浦东新区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融合示范基地实施办法》(试行)(附件1)。

二、具体程序

1.申报材料。申报单位访问区科经委门户网站(网址:http://www.pudong.gov.cn/kjw/),在“通知公告”栏下载并填写《浦东新区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融合示范基地申报表》(附件2),签字盖章,一式两份。

2.材料报送。申报单位在2020年9月15日之前,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区科经委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处。

3.评审。区科经委将根据受理情况,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开展实地考察、会议评审等综合评价。

4.命名。对通过综合评价的单位,由区科经委命名“浦东新区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融合示范基地”并颁发匾牌。

三、联系方式

1.联系地址:

浦东新区办公中心(世纪大道2001号)4号楼520室。

2.联系人:

陈超,电话:28282687;

倪飞凤,电话:28282695。

特此通知。

 

附件:

1.浦东新区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融合示范基地实施办法(试行)

2.浦东新区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融合示范基地申报表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上海市浦东新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
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08月25日

附件: 浦东新区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融合示范基地实施办法(试行).docx
附件: 浦东新区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融合示范基地申报表.doc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