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深入贯彻落实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(2021-2025年)》和《上海法治政府建设规划(2021-2025年)》有关要求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、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《关于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指导意见》等文件,我委牵头起草了《上海市经济信息化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(征求意见稿)》。现公开征询公众意见,欢迎提出宝贵意见与建议。
公示日期:2023年1月6日至2023年1月16日。
联系人:范芳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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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1:《上海市经济信息化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(征求意见稿)》
附件2:《上海市经济信息化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(征求意见稿)》起草说明
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
2023年1月6日
附件:附件1:上海市经济信息化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(征求意见稿).doc附件:附件2:《上海市经济信息化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(征求意见稿)》起草说明.doc